湖南科技大学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简介


一、湖南科技大学创业孵化基地简介

1、基本定位

湖南科技大学创业孵化基地是经湘潭市政府批准成立,在省人社厅、教育厅和湘潭市创业领导小组领导下,专门为大学生创办企业提供含有中小企业生存与成长所需的共享服务项目和系统空间的孵化器组织。

2、核心目标

湖南科技大学创业孵化基地以扶持大学生创业为核心目标,以公益性、示范性、专业性为主要特征,以信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为主体,搭建集政策理论研究、创业指导培训和综合服务为一体的创业孵化平台。

3、主要功能:

孵化园由校级孵化基地、学院孵化基地和基地实体企业构成。主要功能为:

1.为孵化企业提供综合服务
1)提供创业孵化场地和孵化企业基本办公条件。
2)协助孵化企业办理成立公司事宜及其他业务。
3)为创业带头人提供政策咨询、资金筹措、项目管理咨询服务等。
(4)搭建科技信息网络平台,提供科技和产业信息。
(5)创业项目的开发和对接,引进融投资服务。    
(6)提供管理咨询、法律、会计、、评估、专利、企业管理、市场策划等咨询服务;为入驻企业进行行业研究、项目投资分析等。    
(7)积极协助孵化企业申请各级科技扶持资金和创业基金。

2.开展创业教育和指导培训  
(1)构建孵化体系,指导学院建立新的创业孵化和培训基地。  
(2)在校内普遍开展创业教育,建立创业指导教师队伍。    
(3)积极开展创业带头人培训和师资培训。    
(4)协助成立湖南科技大学大学生创业社团,协助开展社团活动。    
(5)进行大学生创业理论与实践性课题研究。

4、机构设置及职责:

设立“湖南科技大学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委员会”。管委会为孵化基地的领导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是为孵化基地的重大决策提供依据,执行孵化基地决议,负责组织实施孵化基地的各项措施,负责孵化基地内高新技术企业和中介机构、风险投资、孵化基地建设等其他市场主体的引进、管理及服务,协调各项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

5、管理办法

孵化基地依照自身职责,做好孵化基地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对进入孵化基地的企业和项目,经孵化基地管理委员会对其功能、资质、资金状况进行审核,经孵化基地管理委员会同意并签署意见后按程序和规定时限办理。

6、运行模式

1、每年各学院上报毕业生中的创业带头人名单和创业项目相关材料,经审核批准后,优先进入湖南科技大学大学生创业培训班学习,考核合格者,择优选拔进入孵化基地。

2.原则上孵化期最长为二年,每年对孵化的企业进行评估,满二年的企业,离开孵化基地独立经营。对重点扶持的创业带头人和重点项目,可以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适当延长孵化时间,孵化基地不收取任何租金和服务费。


二、湖南科技大学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公室功能简介

1、介绍

湖南科技大学创业孵化基地是经湘潭市政府批准成立,在省人社厅、教育厅和湘潭市创业领导小组领导下,专门为大学生创办企业提供含有中小企业生存与成长所需的共享服务项目和系统空间的孵化器组织。湖南科技大学创业孵化基地以扶持大学生创业为核心目标,以公益性、示范性、专业性为主要特征,以信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为主体,搭建集政策理论研究、创业指导培训和综合服务为一体的创业孵化平台。湖南科技大学孵化基地管理办公室成立于2015年,孵化基地管理办公室人员主要由湖南科技大学大学生就业创业协会组成,协助老师完成孵化基地的日常管理工作,培训活动的组织、管理,在日常帮助孵化基地项目。

2、孵化基地管理办公室部门简介:

宣传部:主要负责活动对外宣传,活动书写,新闻的采集,报道,活动摄影及对外宣传,宣传海报的设计,制作及收集就业信息和发布等工作。

办公室:主要负责日常事务、上呈下达,做好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阅、催办、整理及归档工作,综合协调、监督各部门工作,协助综合科进行日常工作。

培训部:主要负责组织各个部门进行内部的培训以及公务员培训、就业创业讲座、就业指导课等活动及负责对外联络、交流工作和社会赞助。

综合实践部:主要负责协会、就业与服务中心大中小型活动的策划、组织、协调、实施及推进。

调研部:以调研的方式服务协会,收集全方位数据;总结资料数据并从中获得科学信息,建立湖南科技大学的数据库。
主要调研学校招生就业创业以及校友工作落地情况,学生创新创业情况、毕业生就业意向、用人单位反馈信息、校友职业发展情况,为学校就业创业工作决策、开展与宣传提供有效信息。

外联部:加强与校就业服务部、各学院就业服务部的联系;建立并加强与其他学生组织的友好交流和合作;与其他高校就业创业协会取得联系;邀请校内外知名人士来校讲座;加强同校内及校外新闻媒体的联系,扩大协会以及招生就业处的影响力;制作外交邀请函,树立协会、招生就业处甚至于学校良好的外交形象。



三、湖南科技大学创业孵化基地建设规划方案


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是大学生创业实习实训与成果孵化的基地,是开展创业教育、创业实习、创业服务,促进大学生自主创业的重要实践平台。其主要任务是以基地为载体,整合和利用校内外各种资源,开展创业指导和创业培训,接纳大学生创业实习实训,提供创业项目信息和创业项目孵化的软硬件支持。

为加快湖南科技大学创业建设进度,进一步优化校园创新创业环境,吸引优秀人才创新创业,达到智育与德育的完美结合,培养大学生思想道德品质和强化大学生实践能力。我校在校内建立湖南科技大学校园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为同学们提供实践锻炼的广阔舞台。现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湖南科技大学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方案如下:

1、指导思想:

孵化基地建设按照“整合资源、规范运作、突出重点、分步推进”的要求,以“激发创业热情,提高创业能力”为指导思想,积极引导在校大学生开展创业工作,形成上下贯通、功能完善、管理规范、服务高效的创业服务机构体系。

2、基本原则。

大学生孵化创业基地建设坚持科学规划、科学建设、科学管理的原则,紧紧围绕产业发展,统筹考虑,合理布局;突出重点,突出专业化创业基地,适当发展综合性创业基地建设;整合资源,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创业基地建设、运作与管理。

3、责任分工

湖南科技大学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规划、建设与管理的综合协调工作由湖南科技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其中包括综合性创业基地与专业化创业基地的规划、建设与管理

招生就业处要研究制定湖南科技大学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管理指导意见,基地负责人要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

4、建设方案

1、近期建设方案

用约一年时间,在湖南科技大学校区建设总面积约3000m2的布局合理、环境优雅、设施齐全、功能完备、管理科学、服务高效的校内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同时积极与湘潭市就业局共建校外创业孵化基地。

鼓励和扶持大学生创业,建立良好的创业氛围,吸引有创新创业意识和能力的优秀人才到我校创业孵化基地创新创业,为孵化知识型产业和新经济形态、促进产业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培养高素质人才提供支撑。

(一)专业化创业基地。按照专业化的原则,有序地创造电子商务、计算机、广告、软件开发、课件设计、影视、网页制作、会计、新能源等专业化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

(二)综合性创业基地。综合性创业基地各专业人才共同组合成一个团队,按照专业进行团队成员分工,一个团队可以做多项工作,也决定了公司的业务方向比较广。但这也要求多个同专业或者类专业的学生互助,在一个领域做得好,从而保证工作的质量。

(三)扶持政策。

1、向政府申请凡经批准入创业孵化基地的企业优先享受湘潭市各项鼓励和扶持创业的优惠政策。

2、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要为入园企业提供一定的办公场地和设备,其中租用园区办公用房和生产经营用房(用地)的,给予租金减免或优惠。

3、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重点扶持入驻基地企业的项目启动。

4、在入驻创业孵化基地企业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给予学分奖励。


2、中长期建设方案

依托校内外创业基地,经过三至五年的努力,培养一批大学生创新创业人才,孵化一批创业成果,建成一批大学生自主创业实体。建设一批具有产业特色、配套功能完善、承载能力强的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将湖南科技大学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成为成果显著、示范辐射效应明显的湖南科技大学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

(一)硬件设施配套。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应拥有一定规模的厂房及办公场地,建筑面积不低于3000平方米,具备吸引一定数量大学生创办企业入驻条件。具有适应大学生创新创业特点和需要,科研、孵化、生产、办公、生活服务一体化和多功能的基础设施及配套环境。

(二)服务功能完善。具有完善的创业培训、创业项目评估、创业指导,具有完善的公共政策咨询、各类扶持资金申请、企业工商税务登记、人事代理等“一站式”公共服务平台,具有完善的商务信息、投资融资、咨询培训、市场拓展、公共研发以及IT企业服务等专业化服务平台。

(三)管理运作规范。具有专门的服务机构和较高素质、较强业务水平的管理、服务人员,具有规范的创业项目审核流程、创业孵化管理程序、创业管理制度体系以及完善的创业园管理和运作机制。

   5、机构设置与管理体制

1.孵化基地管理委员会是孵化基地的领导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是为孵化基地的重大决策提供依据,执行孵化基地决议,负责组织实施孵化基地的各项措施,负责孵化基地内高新技术企业和中介机构、风险投资、孵化基地建设等其他市场主体的引进、管理及服务,协调各项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

2.孵化基地实行主任负责制。孵化基地管理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由学校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同志担任;孵化基地管理团队由学校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组成。

3.孵化基地设顾问委员会,邀请有关教育、金融、法律、工商管理、企业营销、风投机构等方面专家,以及相关部门同志为顾问委员会成员。

4.孵化基地管理委员会下设孵化基地管委会办公室、指导培训、项目开发与服务等部门(岗位)。

5.孵化基地各部门应当依照各自职责,做好孵化基地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对涉及孵化基地高新技术企业和开发建设项目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其他相关经济管理事项,必须经孵化基地管理委员会对其功能、资质、资金状况进行审核,经孵化基地管理委员会同意并签署意见后按程序和规定时限办理。

6、功能与运行模式

孵化基地具有下列功能:

1. 为孵化企业提供综合服务。

1)提供创业孵化场地和孵化企业基本办公条件,并在最大程度上给予一定的优惠。

2)协助孵化企业办理成立公司事宜及其他业务。 (3)搭建科技信息网络平台,提供科技和产业信息。 (4)创业项目的开发和对接,引进融投资服务。 (5)提供管理咨询、法律、会计、审计、评估、专利、企业管理、战略设计、市场策划、国际行销等咨询服务;为入驻企业进行行业研究、项目投资分析等。

6)积极协助孵化企业申请各级科技扶持资金和创业基金及贷款事宜。

2.开展创业教育和指导培训。

1)学校可定期邀请专家,教授对学生进行创业培训与指导。

2)积极开展创业带头人培训和师资培训。

3)由大学生就业与职业发展协会组织全校内的创业成员进行创业活动的理论学习与提升。

4)进行大学生创业理论与实践性课题研究。

5)营造创业文化与氛围,帮助创业者提高科技创业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