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湖南科技大学第二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时间:2016-05-11 来源: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6〕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推动我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展示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同时为第二届湖南省和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优秀项目和优秀团队。我校决定举行湖南科技大学第二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拥抱“互联网+”时代 共筑创新创业梦想
二、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湖南科技大学
(二)承办单位:湖南科技大学招生就业处
(三)协办单位:教务处、科技处、社科处、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处、团委
(四)大赛组委会
主 任:李伯超
副主任:胡石其
成 员:李红革 杨 清 彭佑多 徐前师 刘金明
尹风雨 江献书 何正良 何佳振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招生就业处
三、参赛项目要求
(一)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行业产业紧密结合,培育产生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以及推动互联网与教育、医疗、社区等深度融合的公共服务创新。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数字娱乐、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旅游户外、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5.“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文化、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二)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参赛对象
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和成长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但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3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年6月10日之后毕业)。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3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3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年6月10日之后毕业)。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五、组队方式
各学院可按学科优势互补、专业组合科学、人员结构合理的方式自行组成创业团队,也可跨校跨学院组队。所有参赛团队需完成项目计划书,并进行10分钟左右的现场展示,接受评委提问。
六、参赛名额
各学院至少申报5个项目(含跨校跨学院组队项目、研究生项目、毕业生项目),其中要求有1个以上非创意组参赛团队。请各学院积极发动毕业五年内的正在创业的毕业生报名参赛。已经注册的企业必须报名。
七、时间安排
1.参赛报名(4-5月)。所有参赛团队应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大赛app(名称为“大创空间”)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16年3月25日。同时各参赛团队还要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各学院要填写报名汇总表(见附件3)。
2.各学院推荐参赛团队截止时间为6月1日,学校在6月30日前对各学院上报作品进行资格审查和复审,评选出部分作品进入决赛,7月15日前完成决赛并向湖南省推选参赛项目,湖南省将在9月15日前完成省级复赛,遴选参加全国总决赛的候选项目。
八、奖项设置
大赛设金奖若干(推荐参加省赛的参赛团队均为金奖获得者),银奖20个;另设优秀组织奖5个,最佳指导老师奖若干(凡指导的参赛团队获得省级以上比赛奖励的指导老师即为最佳指导老师)。
金奖奖金1000元/个,银奖奖金500元/个,最佳指导老师奖奖金1000元/个,优秀组织奖奖金1000元/个。
学校对进入第二届湖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80强和进入教育部“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参赛团队给予一定的参赛经费支持,同时对获得省赛和国赛奖励的团队给予相应配套奖励。
九、其他事项
(一)创新创业大赛是我校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是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的重要举措,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成立以党委副书记为组长,学工办主任、教学秘书、团委书记、专业教师、就业指导教师、辅导员等为成员的选拔赛组织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并于4月25日前将本学院联系老师姓名及联系方式报学校招生就业处。
(二)请各学院加强宣传,积极动员学生报名参赛,认真组织本学院选拔赛,并加强对参赛团队的指导培训,坚持以赛促学、以赛促练,积极推进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推动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局面。
(三)学校联系方式。学校大赛工作QQ群——457605069。请每个学院指定1名工作人员加入该群,便于赛事工作沟通联系。学校大赛联络人:何佳振,58291441、13107128148,邮箱:273077737@qq.com。
附件:
1.湖南科技大学第二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
2.湖南科技大学第二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学院报名情况汇总表
湖南科技大学
2016年4月28日